滁州市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模型服务项目
更正公告
1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:cz**************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:滁州市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模型服务项目
首次公告日期:20**年11月12日
二、更正信息
更正事项:采购文件
更正内容:
1、问:关于评分办法业绩部分的疑问:投标人具有反欺诈类软件开发(或服务)业绩的得2分,最多得4分(提供合同扫描件)。需明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案例是否有金额限制?是否要求提供合同对应发票?建议明确金额限制及发票要求。
答:业绩金额不做要求。业绩证明材料中无需提供发票。
2、问:关于评分办法技术方案的疑问:(1)评分办法技术分-国家模型部署优化服务方案、业务协同搭建服务方案。(2)涉及到国家局,省局的大数据专区试点权限,国家局的模型...
下文还有578字